东莞
金乐

东莞市金乐电脑软件有限公司

公司介绍
东莞市金乐电脑软件有限公司 东莞市企业简介 最近更新时间:2025-09-13 07:07:34

东莞市金乐电脑软件有限公司,于2012-05-04在东莞市注册成立。在法人张乐丰经营下,目前公司处于注销,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主营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注册资本3万人民币。东莞市金乐电脑软件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为东莞市莞城街道莞太路9号百达中心办公楼511,如果您对我们的产品、技术或服务有兴趣,随时欢迎您的来电或上门咨询。

...展开
欢迎来到我们网站
511076922235052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东莞市金乐电脑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街道莞太路9号百达中心办公楼511
注册日期:
  • 2012-05-04
  • 法定代表人:张乐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95836105G
    省份: 广东省
    城市: 东莞市
    经营地址

    东莞市莞城街道莞太路9号百达中心办公楼511

    经度:113.75 纬度:23.03

    经营地址:
    东莞市莞城街道莞太路9号百达中心办公楼511
    注册资本/实缴资本:
    3万人民币/3万人民币
    主营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核准日期:
    2020-05-06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所属市场监督局: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纬度:
    经度:113.75 纬度:23.03
    邮箱:
    13059420106@163.co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股东信息/主要负责人:
    张乐丰:职位:
    likusou Yellow Pages
    东莞市金乐电脑软件有限公司
    东莞市莞城街道莞太路9号百达中心办公楼51191441900595836105G
    dongguanshijinlediannaoruanjianyouxiangongsi
    东莞市莞城街道莞太路9号百达中心办公楼5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95836105G
    法定代表人: 张乐丰 注册日期: 2012-05-04
    股东信息
      张乐丰
      • 持股比例 70%
      • 认缴出资额 2.1万人民币
      郭辉
      • 持股比例 30%
      • 认缴出资额 0.9万人民币
    主要人员
    • 张乐丰
      职位
    • 郭辉
      职位
    变更信息
    • 1
      2017-11-08 章程备案
      变更前
      变更后 章程
    • 2
      2017-11-08 住所/经营场所
      变更前
      变更后 东莞市莞城街道莞太路9号百达中心办公楼511
    • 3
      2017-11-08 自然人股东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发生变更
    • 4
      2015-06-11 住所/经营场所
      变更前
      变更后 东莞市虎门镇中国东莞(虎门)国际电子信息产品交易中心3091号
    分支机构
      免费查看
    联系我们
    联系人:张经理
    企业电话:13059420106
    企业相关手机号:511076922235052

    工商信息

    • 经营状态:注销
    • Email:13059420106@163.com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95836105G
    • 纳税人识别号:91441900595836105G
    • 注册号:441900001313473
    • 实缴资本:3万人民币
    • 核准日期:2020-05-06

    小提示

      本页是东莞市金乐电脑软件有限公司在利酷搜网站的黄页介绍页, 一切信息均为东莞市企业主动开放在互联网,或经工商网站可查。
      如果您是这家东莞市企业的负责人或相关员工,若发现该东莞市企业信息有误,请点击【 信息纠错
      如果您喜欢该东莞市企业,请您分享该企东莞市企业网址给您的朋友吧!
    免责提醒:以上所展示的东莞市金乐电脑软件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或网络收集 利酷搜不担保东莞市金乐电脑软件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利酷搜不涉及用户间因非本网站担保交易方式的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