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前
一、原《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内部组织与行为,增强企业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现修改为: 第一条 为维护陕西烽火诺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二、在原《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五条和第六条之间,增加三条,其后章节序号依次顺延。 第六条 公司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党组织,党组织接受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领导,发挥党委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为党组织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机构、经费等条件支持。 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共青团的活动依其章程办理。 第七条 公司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一)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安排部署陕西烽火通信集团党委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 (二)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开展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第八条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 (一)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委、分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在***员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中的作用。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公司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组织对董事会和经理提名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或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相结合,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 三、在原《公司章程》第四章《董事会》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之间,增加一条,其后章节序号依次顺延。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党组织意见,将党组织的讨论和意见作为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办公会的前置程序。
变更后
增加第六章《公司党支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