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前
陈胜利,出资20万人民币,占10.0%,实缴出资20万;谢国平,出资18万人民币,占9.0%,实缴出资18万;刘俊峰,出资18万人民币,占9.0%,实缴出资18万;何要武,出资18万人民币,占9.0%,实缴出资18万;龚红芸,出资18万人民币,占9.0%,实缴出资18万;刘春根,出资10万人民币,占5.0%,实缴出资10万;赖小军,出资10万人民币,占5.0%,实缴出资10万;万志彪,出资4万人民币,占2.0%,实缴出资4万;吴曰好,出资32万人民币,占16.0%,实缴出资32万; [退出]付夫根,出资26万人民币,占13.0%,实缴出资26万;周平,出资26万人民币,占13.0%,实缴出资26万; [退出]
变更后
谢国平,出资72( + 300% )万人民币,占9.0%,实缴出资72万;陈胜利,出资80( + 300% )万人民币,占10.0%,实缴出资80万;刘俊峰,出资72( + 300% )万人民币,占9.0%,实缴出资72万;何要武,出资72( + 300% )万人民币,占9.0%,实缴出资72万;龚红芸,出资72( + 300% )万人民币,占9.0%,实缴出资72万;刘春根,出资40( + 300% )万人民币,占5.0%,实缴出资40万;赖小军,出资40( + 300% )万人民币,占5.0%,实缴出资40万;万志彪,出资16( + 300% )万人民币,占2.0%,实缴出资16万;吴日好,出资128万人民币,占16.0%,实缴出资128万; [新增]付夫根,出资104( + 300% )万人民币,占13.0%,实缴出资104万;周希平,出资104万人民币,占13.0%,实缴出资104万; [新增]